复旦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简介(2019级)

发布日期:2019-07-05

为支持和激励研究生安心学习、潜心钻研,我校设立了以生活津贴、奖学金和“三助”为主要内容的研究生奖助体系。

一、研究生生活津贴

由学校统筹国家助学金和学校资金设立。发放对象为规定学制年限内的已注册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以下简称“少民骨干”)研究生。发放标准为博士生每生每月2300元(在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生每生每月1500元),硕士生每生每月600元;直博生通过资格考试前,每生每月1200元,通过资格考试后(原则上为两年),享受博士研究生的生活津贴。研究生生活津贴每年发放10个月。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并注册学籍一个月后发放研究生生活津贴,建议新生自备一个月的生活费。

二、研究生奖学金

主要由国家奖学金、优秀学业奖学金、学年学业奖学金、优秀博士候选人奖学金、社会冠名奖学金等构成。在同一学年内,同一研究生可以兼得多个奖学金,但国家奖学金和社会冠名奖学金不可兼得。

1、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研究生。奖励名额由财政部、教育部下达,按年度评选,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3万元,硕士研究生2万元。

2、优秀学业奖学金:由学校统筹国家财政拨款和学校资金设立,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和非在职的“少民骨干”研究生。学校根据各院系全日制非定向的博士研究生、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以及非在职的“少民骨干”博士研究生、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总人数,按博士研究生0.25万元/年、硕士研究生0.2万元/年的生均标准,核拨优秀学业奖学金经费,由院系自行决定评奖比例、等级设置和奖励标准。全日制非定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和非在职“少民骨干”定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优秀学业奖学金由各院系制订评审办法并负责实施。

3、学年学业奖学金:由学校统筹国家财政拨款和学校资金设立,用于鼓励全日制非定向的博士研究生、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以及非在职的“少民骨干”博士研究生、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认真完成每一项学业要求。学校根据各院系符合参评条件的研究生人数,按博士研究生0.75万元/年、硕士研究生0.6万元/年的生均标准,核拨学年学业奖学金经费。院系自行决定学年学业奖学金的设奖方式和评选要求,重点考察学生在课程学习、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科研学术等方面的表现。入学以后受到校纪处分或被认定有学术不端行为的,在校期间不得参评学年学业奖学金。

4、优秀博士候选人奖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用于鼓励直博生以优异成绩通过资格考试。通过资格考试的前50%获一等奖每人1.8万元,后50%获二等奖每人1.4万元。直博生在资格考试前(原则上为两年),参评硕士研究生的奖学金;从通过资格考试的下一学年起,参评博士研究生的奖学金。

5、社会冠名奖学金: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出资设立,评选的条件、名额和奖励标准按设奖协议执行。

三、研究生“三助”

学校出资设立研究生助教和助管岗位,用于鼓励正常学制内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参与学校的教学和管理工作,并获得一定的劳动报酬。助管、助教标准岗的岗位津贴标准为900元/月,实际岗位津贴根据工作量和工作时间上下浮动。按学期聘任,每位研究生每学期只可担任1个助管或1个助教岗位。有意担任助管或助教的研究生请留意http://freshman.fudan.edu.cn有关通知。

每学期每位新上岗的助管/助教研究生必须参加新上岗助管培训和新上岗助教研修,助管培训由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组织,助教研修由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请届时留意相关通知。

鼓励院系或导师设立研究生助研岗位,助研岗位津贴标准及发放由院系或导师根据年级、科研工作量、科研表现、科研成果等情况综合决定。

如需了解更多复旦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帮扶政策及措施,详见《复旦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帮扶政策简介(2019年)》。

 

 

 

复旦大学研究生院

复旦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9年5月